发布时间:2020-09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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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17年11月开始,上海的住宅、学校、医院等区域将禁止使用彩色灯光和动态灯光。
10月份公布的《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公布实施,这也是上海首次编制全市域的景观照明专项规划。《规划》明确了全市范围景观照明发展的核心区域、重要区域、发展区域、一般区域及禁设区域,提出了禁止性、控制性和限制性要求。
《规划》提及,禁止使用严重影响植物生长的景观照明设施;禁止设置影响园林、古建筑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景观照明设施;禁止在国家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天文台所在地区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等。
另外,《规划》还提出上海景观照明“控制总量、优化存量、适度发展”的发展理念。相关部门将通过外观改造、光源调整的方式,使外滩、陆家嘴、北外滩地区,成为三幅和谐、又有个性差别的美丽画卷。
根据《规划》,上海市行政辖区的景观照明布局为“一城多星”。其中,“一城”指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,是上海景观照明的主要集中区域,“多星”指外环线以外的现代化新城和新市镇。
上海中心城区内的景观照明布局为“三带多点”,“三带”指黄浦江两岸(从吴淞口至徐浦大桥段)、延安高架道路-世纪大道沿线(从外环线至浦东世纪公园)、苏州河两岸(从外环至外滩)。“多点”指中心城区内的城市副中心、主要商业街(圈、区)、重要的交通文化体育设施、主要道路、公共空间等重要节点。
为此,对于新增的景观灯光设置,《规划》还从生态节能、光污染控制等方面提出了禁止性、控制性和限制性要求。
比如,在佘山天文台区域,应该以观察夜环境、暗环境为主题,是对星空、宇宙进行研究的地方,不能让景观照明灯光影响它。此外,还有一些生态敏感区,比如东滩湿地、城市公园等,不能长期照灯,“短期亮灯活动我们不反对,但长期照灯会影响小动物、鸟类等群体的休息,这次也都提出了相应的禁止行为。”
除了“亮”以外,《规划》还对不同区域的亮度都设置了相应的控制标准。
此外,《规划》还设置了彩光的严控区、控制区和禁止区,以及动态光的严控区、控制区和禁止区。其中,住宅、学校、医院等区域均禁止使用彩光和动态光。
《规划》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还明确提出未来建成具有“中国特色、世界领先”的城市夜景发展目标,并根据上海景观照明的实际,提出了“控制总量、优化存量、适度发展”的发展理念。
再比如,在外滩地区,有些不和谐的蓝紫光,和整个城市暖黄色的基调相比,色彩上并不和谐,希望能通过对光源的适当调整,使它们和谐起来。“用我们业内常说的一句话,就是让外滩、陆家嘴、北外滩地区,成为三幅相和谐、又有个性差别的美丽夜景的画。”
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,上海开始规模化景观照明建设,经过近30年的发展,上海景观照明无论是规模还是品质上,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,灯光夜景,已经成为上海的城市名片。上海夜景照明在近30年的发展过程中,不仅为提升城市形象、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重要贡献,而且还促进了上海经济发展,丰富了市民群众的文化生活,引领了全国景观照明事业的发展。
但是,评估结论同时也显示,上海景观照明发展缺乏规划引领,导致部分区域盲目建设、景观照明精品不多、区域景观水平不均衡,个别夜景照明单体破坏区域整体协调性,一些区域甚至出现光污染等现象。上海市历史上尚未编制过覆盖全市域的景观照明专项规划。为通过规划引领,进一步指导上海市景观照明健康发展,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。